【省级】淄博市金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99.80242万元债权
2026-05-12
山东/淄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淄博市金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99.80242万元债权
山东/淄博-2026-05-12 00:00:00
淄博市金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万元债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淄博市金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高青华威油区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挂牌金额***.*****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国有股权***.**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万元,合计金额***.*****万元(详见富永芳华审字(****)第***号《审计报告》鲁德永评报字【****】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若形成竞价,溢价部分为股权金额。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元。 *、标的企业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其名下*宗土地使用权(权证号:高国用(****)第*****/*****/*****号)已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青县支行,抵押期限至****年*月**日。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富永芳华审字(****)第***号《审计报告》、鲁德永评报字【****】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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