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398)
2026-05-11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398)
广西/南宁-2026-05-11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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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数字化*线摄影系统等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含税价

**,***.**

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数字化*线摄影系统等一批报废资产包括数字化*线摄影系统*线拍片机、高压氧舱群、内生肠肿瘤热疗系统一批医疗设备及电脑、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当前已无法按原用途继续使用或二次再利用,处于报废状态。目前该批报废资产存放于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号医院内、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号医院内、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号医院内,查看标的时间*******日,上午*:****:**在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号住院楼门口集中;查看标的联系电话:************苏老师)。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搬迁、运输、清理,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自理。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

负责人

李健

注册资本

**,***.**(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产权转让行

为批准情况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批准类型

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年第*次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文号

党委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元

竞价阶梯

***.**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交纳)。

*.受让方与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

*.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保证金全额转为清运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且并未违反资产委托合同相关规定的,清运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本次交易价款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意向受让方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资产处置企业名单(以转让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标的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及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填写标的状况确认书,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本次转让资产为报废资产,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搬迁、运输、清理,费用及安全自理,如部分资产处置需有关许可证进行,由受让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引起的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受让方不得对本次处置设备进行二次销售,凡进行二次销售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转让方不承担相应责任。本次处置设备中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院方拆除清运时间,不得提出其他异议。

*.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踏勘”。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须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其他约定详见资产转让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标的交割要求: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保证金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割完毕后,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或保证金相关函件后*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付保证金

*)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需要清运的标的进行清点确认,避免清运过程中因清运标的有误产生纠纷,清点确认后才能签订交割单,签订交割单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清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间的场地占用费(¥***元/日)由受让方承担,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收取,清运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转让方可继续要求受让方补充支付差额部分。受让方应当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清运清场工作,其他履约事项以本交易公告、交易合同及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如因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受让方追偿损失。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拆卸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行政处罚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受让方追偿损失。

*)受让方移除、拆除设备前,受让方须自行做好设备拆除、搬运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受让方在拆卸、运输过程中,若出现安全问题,相关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如因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行政处罚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受让方追偿损失。

*)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之日起,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清运物资及设备的财产保管等安全。

*)受让方在拆运设备设施前,须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道路运输等政策,不能运输超标超载为由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最终交割是以转让方现场确认的标的或照片为准。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电话:************。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

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转为清运保证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标的状况确认书

*.资产转让合同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传真

************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号楼南宁金融大厦*楼;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及第四产权(***.****.***)为本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十九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资产转让合同(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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