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4-30 00:00:00
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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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恒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烈山南路***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共包括四条路分别是:小王家路、刘家路、南坪小王家路、南坪周家路,路线全长*.***公里。本次设计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等公路等级:四级公路。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磊磊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县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金碧御苑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露露
电话:***********
十、附件
*.磋商响应函
*.二次报价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