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充电桩电力施工项目(卓悦、温州、巴克图)询价采购公告
2026-05-11
新疆/塔城市 招标采购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充电桩电力施工项目(卓悦、温州、巴克图)询价采购公告
新疆/塔城市-2026-05-11 00:00:00
新疆/塔城市-2026-05-11 00:00:00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充电桩电力施工项目(卓悦、温州、巴克图)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充电桩电力施工项目(卓悦、温州、巴克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元):卓悦站**.*万,温州站**.**万,巴克图站**.**万。 采购需求:塔城分公司三座充电站电力施工项目,工期**天 |
| 项目单位: | 塔城公司 |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企业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取得有效得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并且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供应商资源库中为正常状态的施工方 。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重要提示)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年*月**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宋慧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蔡女士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其他: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