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5-11 00:00:00
****年度燃气安全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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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燃气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年度燃气安全宣传
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上述法律依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燃气安全宣传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宣传内容必须确保政治安全、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且需覆盖全市范围。此类涉及公共安全的宣传服务,对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覆盖面有不可替代的特殊要求,非普通商业媒体能够承担。
二是宿迁市新闻传媒中心是全市唯一能满足上述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该中心是宿迁市唯一兼具权威性、公信力与品牌影响力的市级官方传媒机构,拥有“速新闻”等市级资讯发布的独家权限,以及《宿迁新闻》《楚风夜话》等电视栏目的唯一播出权。同时,该中心是全市唯一拥有向上级媒体发稿通道的市级媒体,能够确保宣传内容在更广范围内传播。其他商业媒体或社会机构不具备同等权威性、全域覆盖能力及政治安全把控能力。
三是本项目所涉具体服务内容具有唯一指向性。“资讯顶部贴片广告”需依托“速新闻”等市级官方平台实现;“常规活动跟踪报道”需具备时政新闻采编权的媒体方可执行;燃气安全知识线上答题需内嵌于“速新闻”客户端的指定位置,并与其用户积分、抽奖系统深度互通,该定制模块的源代码及部署权限归属原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无法在不侵权前提下实现相同功能。上述服务均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合法合规提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新闻传媒中心(宿迁绿都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及期限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芹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号市建设大厦***房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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