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5-11 00:00:00
(****年第*****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不动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不动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不动产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不动产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集中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欲参加集中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年*月**日**:**前办理现场踏勘预约,并在前述时间段内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参加现场踏勘。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地址 | 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 | 不动产权证号 | 哈房权证南字第**********号 | |
|---|---|---|---|---|
| 建筑面积(*²) | *****.** | 建筑结构 | 混合 |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 经度 | 纬度 | |||
| 其他信息录入 |
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号:哈房权证南字第**********号;房屋坐落: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层;产别:其他房产;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设计用途:商业服务;建成年份:****年;实测使用面积****.**㎡。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号:哈国用(****)第****号;座落:南岗区文库街**号教化小区*栋;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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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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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正常使用或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转让标的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转让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以及维修保养义务,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如意向受让方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查验,视为意向受让方已通过其他方式对转让标的已进行全面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为简单装修,外墙皮有部分脱落,电梯维护保养情况一般,且转让标的存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且设置不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系统瘫痪且消火栓未按规定设置有水枪水带等消防安全隐患,需进行整改,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岗大队出具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哈南公消字[****]****号)。经转让方向第三方公司咨询,消防安全整改主要涉及消防安全改造费用、室内装饰部分拆除及恢复等费用。因整改资金无出处,故未进行消防安全整改。目前转让标的已停止使用。 *、本项目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标的成交后,消防安全整改工作由受让方承担,整改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落实并承担,整改实施单位由受让方依法自主选择,与转让方无关。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前,受让方应当按照《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哈南公消字[****]****号)的要求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转让标的消防安全整改完成前,禁止受让方擅自将标的投入使用,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违法责任。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无力承担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或消防安全整改费用过高等情形为由,向转让方申请取消交易或提出补偿要求,否则视为受让方主动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本次交易。 *、本项目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第*******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通过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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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整改费用、装修维修改造费用、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个工作日内(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产权交易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的,视为受让方已构成根本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全额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额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房屋、装饰、设备情况等的交接,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也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易双方应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物业费、通信费、宽带费、电话线路费等,资产交接之日之前转让标的的欠费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及之后转让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日历日内,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的全部费用,转让方仅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配合。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以及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大连产权交易所和拍卖机构无关。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承诺已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房地产的全部现状,已详细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承诺自身主体身份及资产情况符合房地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能够将房地产权属转移至己方名下,如不符合,则受让方构成单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交易保证金在该时点已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则转让方有权在交易价款中扣除交易保证金等金额的交易价款作为违约金,同时,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风险、损失以及追索权利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责任保险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承诺已知悉、同意并接受本项目“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的全部内容。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与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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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网络拍卖并完成应价(应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意向受让方网络拍卖应价结果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拍卖(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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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③在网络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等);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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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世岩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