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1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年水环境零星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册通用部分 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服务人员配备评审项的评审标准由
“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
*.技术负责人(*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其他人员(*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注:(*)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
“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
*.技术负责人(*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其他人员(*人)具有市政类或环保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分,具备市政类或环保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
注:(*)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水管理中心
地 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号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子豪、韩旭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