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11 00:00:00
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性跟踪评估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对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性跟踪评估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
*.提供“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技术支撑,制定江门市*********年“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定期跟踪建设进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亮点与经验模式评估及后续“无废城市”建设碳减排路径研究。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总额:人民币******元,包含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项目实施方案、评分表(见附件*,填写自评表)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
附件:*.报价单
*.评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