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11 18:07:46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辅助监测服务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确定*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估算)全区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辅助监测服务,*个(估算)慈善组织年度报告辅助监测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协助开展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监测评价。整理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内容,对照有关财务规定和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审查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及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其他情况,并针对每个参与年检的社会组织出具辅助监测报告。对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完成情况综合出具一份详实的监测报告,为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制订和修改、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二)协助解答年检年报工作期间的有关咨询。
(三)阶段汇总、统计工作。每月或视工作需要统计汇总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参与率,慈善组织年报公示率。
三、服务人员要求
负责协助开展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监测评价的工作人员需熟悉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和政策,对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违约条款
服务期间,中标人如有下列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协议:
(一)中标人未能执行本次招标规定的。
(二)经核实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经核实中标人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服务对象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提出的投诉有效的。
(四)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五)违反廉政承诺要求的。
(六)未按要求配合采购人监管的。
(七)中标人未经同意更换主要的驻场人员。
(八)其他违约情形。
五、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工作人员工资、培训场地费、各项杂费以及税费等。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合法合规票据,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伍万元整);项目结束后中标人提交全部报告并经采购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合法合规票据,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原则上采购人在验收辅助监测报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支付。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时支付,不视为逾期缴交。因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此违约责任,并且该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延期履行合同和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七、中标人廉政承诺要求
(一)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积极配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廉政建设,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不接受服务对象及其员工赠送红包及礼品,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参加服务对象及其员工组织的各种娱乐、旅游活动(含以各种参观、培训、学习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及其员工提供各种形式的回扣或报销费用。
(五)服务对象及其员工如果向我方提出上述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我方将及时向贵局报告。
(六)不接受服务对象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七)不利用年报辅助审核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八)不利用年报辅助审核工作干预服务对象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使用。
(九)不接受服务对象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十)遵守采购人对中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中标人保密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以及中标人在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获得的采购人及服务对象等的信息、资料,中标人均负有保密义务,仅限于中标人为本项目工作范围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领域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本项目协议之外的目的。
(二)本项目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同时应将采购人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采购人或按照采购人要求予以删除、销毁。
(三)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无知识产权纠纷;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则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服务案例等资料的所有权归属采购人,中标人享有署名权;中标人可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有关资料用于研究、服务宣传等合法用途。
九、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三)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号佳信花园**、**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陈小姐,电话:************。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