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2026年度民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6-05-11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新昌县公安局2026年度民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浙江/绍兴-2026-05-11 00:00:00
新昌县公安局****年度民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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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昌县公安局****年度民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 月 ** 日**点**分**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新昌县公安局****年度民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省内线(千岛湖、衢州、舟山、新昌)

数量:约***人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线路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省内线路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人。省内路线出行人员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标项二

标项名称:省外线(新疆、西藏、青海、重庆)

数量:约***人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线路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省外线路采购人为其民警、职工支付的所有路线费用按固定价格****元/人,超出固定价格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价(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超出部分),预算金额不含个人自行交纳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标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公安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史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体育场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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