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11 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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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就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如下事项进行澄清:
*、原评分办法中“单个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年及以上的,以一年度合同金额计算,本项最高得**分)”,对于合同期限在*年以上但未达到*年服务期限的业绩,应如何判定得分?
答:合同期限在*年以上但未达到*年的业绩,同样以一年度合同金额进行折算。该项评分办法相应修改为:“单个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年及以上的,以一年度合同金额进行折算,本项最高得**分)。
*、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发证机关非安徽省,须提供安徽省备案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为安徽省省外公司,是否可以在投标时仅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进场服务前向招标人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答:可以。原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应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安徽省省外企业,须按照安徽省相关要求完成备案。
*、原评分办法中“****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或奖项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本项目满分*分,以最高荣誉计分一次。”修改为“****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市级的得*分,省级及以上的得*分,本项目满分*分,以最高荣誉计分一次。”
此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