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
2026-05-09
重庆 招标采购
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
重庆-2026-05-09 00:00:00
公告中

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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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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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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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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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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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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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对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细胞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其他检验检测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项) ¥******
包*:常规病理检查与诊断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包*: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机构名称应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属同一机构的合理说明或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机构名称应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属同一机构的合理说明或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四、响应文件要求

包*: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公告(*****://**.**************.***.**/)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线上报价开始时间止。
*.获取方式: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后采购文件方才获取成功。注:第一次已回传《报名表》的供应商,若再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需重新回传《报名表》。
说明:未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线上报价
*.线上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
*.线上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包*: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公告(*****://**.**************.***.**/)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线上报价开始时间止。
*.获取方式: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后采购文件方才获取成功。注:第一次已回传《报名表》的供应商,若再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需重新回传《报名表》。
说明:未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线上报价
*.线上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
*.线上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实施周期:*** 天
*、实施地点:
包*: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包*: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百分比报价,供应商填写百分比。分包*最高百分比限价为**%。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驻点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每个分包含采购人自身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人,其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科室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员培训费、通讯费、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工伤(亡)事故赔偿金;日常耗材、设备维护维修、信息系统建设及端口接入费用、网络费、配送运输费、综合税费、管理费及企业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采购人处领取的办公耗材、危化品及当月产生的水电费、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等,在每月结算时计入病理科成本支出,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所有项目服务单价均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其他未列入清单内但后期需要开展的项目,均按以上原则确定服务单价,后期医院执行的收费价格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重新计算。
(二)网上填报价格为:详见附件要求。
(三)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每月以实际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数量与成交百分比报价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服务项目数量*收费金额*成交百分比报价)。
(二)付款方式
每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确认金额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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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终审稿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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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与诊断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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