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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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分公司****年土建施工、电气劳务框架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分公司****年土建施工、电气劳务框架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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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入围候选人:安徽焕颐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安徽绅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安徽中安融达建设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安徽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安徽金鹏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巢湖市凯越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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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入围候选人:巢湖市通开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安徽卓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安徽金鹏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安徽雄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安徽巢南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安徽西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安徽巢创建设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人:安徽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人: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第十一入围候选人:合肥瑞鼎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人:安徽东哲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入围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入围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入围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单位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