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4-28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西/南宁-2026-04-28 00:00:00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来源: 宾阳县财政局

                           

宾财采决*****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宾阳裕康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号后面            

被投诉人 * :中优建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号金源城·金源悦府**号楼****号

被投诉人 * :****年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评审委员会

地址:         /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宾阳裕康医院有限公司因对****年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代理机构(中优建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对质疑内容进行针对性答复及评审委员会就招标文件设置的内容具体具体条款)的评审不服,于****年**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日依法受理。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年***日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撤回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终止对宾阳裕康医院有限公司关于****年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投诉的处理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宾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宾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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