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11 00:00:00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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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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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关于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调整的申请,原招标文件条款(*.*.*)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审定金额为准)。
建议调整为自****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个合同总造价不低于 *****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造价证明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调整的申请,建议调整为:(*)**** 年 * 月 * 日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单个合同造价不低于 *****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证明造价为准);
(*)允许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统一为: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完成证明(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证明)。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项目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调整的申请,建议调整为(*)**** 年 * 月 * 日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单个合同造价不低于 *****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证明造价为准);
(*)允许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统一为: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完成证明(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证明)。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合裕路南侧
联系人:颛孙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