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要求
依据《盘锦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二、实施内容 *.开展改造过程监测。培育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全过程、全方面监理咨询的服务商。通过采购形式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度进行监理,加强工程质量的把控,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相关要求,拟通过招投标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协助市工信局对整个项目进行质量、进度等各方面的控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监理服务总体目标
保障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合同及工作流程合理、合规,最终完成国家验收。
三、监理服务总体要求
重点按照《**/***********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监理范围内信息化项目/平台,以及数字化转型企业中开展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等内容提供实施前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分别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保密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安全密码安全建设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总体要求有:
*.制定《全过程监督方案》并建立管控机制。制定覆盖项目全周期的监督方案,明确关键节点与标准流程。建立常态化督办与预警机制,确保合规执行与跨部门协同。
*.实施分层分类与关键节点过程监督。建立分层监督机制,对重点企业(投资比例异常、投资额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不超过总数量的**%,其余通过关键节点抽样、抽查进行监督。核查企业合同、发票及核心交付成果物等,用于验证监督服务商质量及合同完成情况。
*.构建问题闭环管理与响应体系。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整改跟踪机制,对监督发现及投诉的关键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公开反馈渠道,确保问题响应及时、处理闭环。
*.聚焦资金合规与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监督资金申请、使用与拨付的合规性,核查关键凭证。跟踪资金使用效果,配合开展绩效评价与审计,确保财政投入实效。
*.配合盘锦市工信局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其他工作。
*.对试点工作进行网络安全管控与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开展全过程网络安全事故为零,不发生违反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的事件,符合《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相关要求及本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应用管理要求。
四、监理服务原则
*.监理服务是独立的第三方,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项目实施质量、分项验收标准等;
*.监理服务负责对纳入监理范围的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要求。
五、监理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部分:总则》**/* *****.******;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项目立项文件及各参与单位投标文件、项目合同;
(**)国家和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六、监理服务其他要求
*.*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数量: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名。项目组成员至少*名,其中包括总监代表*人,监理工程师*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认真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主体责任,监理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下证书或能力条件: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注: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至少*名,包括总监代表*人,监理工程师*人,全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服务工作。监理人员到位后,将严格根据岗位责任制,结合实际条件,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随着服务的进展,监理单位应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动态调整项目服务人员,以确保现场监理服务小组的人员数量和质量能够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进度要求
(*)在服务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应会同采购人、服务提供单位等确定服务的进度安排,在服务过程中严格审查进度;
(*)监理单位应有一套完整的有效的进度控制的方法、措施及操作细则,提供必要的进度控制的工具,并对监理工具使用提供相关说明;
(*)监理单位应有处理服务工作进度延期的能力和策略,有进度延期的预警机制,有分析进度延期原因的能力,能准确评估局部进度出现偏差对整个实施工作的影响,确保不因局部延期影响整体实施进度;
(*)监理单位应建立服务工作进度协调与控制机制。
*.*安全管理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管、整改、检查、管理等工作。
(*)健全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落实安全生产法,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求承建单位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培训工作。
*.*保密要求
(*)监理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牟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监理单位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监理单位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监理单位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法务合规性要求
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合法、合规、合理开展各项工作,不发生违法、违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服务响应要求
监理单位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项目期间监理单位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用户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联合会议,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应配置提供本地服务团队,所有人员保持电话****小时畅通,对采购人提出的监理服务需求和要求做到随时响应。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监理单位承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服务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驻场办公。
*.*竣工决算要求
如开展竣工决算,监理单位需配合建设单位,监督各参建单位整理竣工决算资料,配合财务部门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质保要求
监理单位应组建质保期阶段服务团队,审核承建单位质保期方案,协调解决质保期阶段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项目审计要求
如需项目审计,监理单位需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单位对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全面的提交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满足项目审计上报、归档、表格、验收等要求。
*.**廉洁自律要求
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处事准则,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单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监理单位不准利用职权向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项目其他参建单位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采购人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采购人负责;
(*)监理单位绝对不准由于得到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督又做项目参建单位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馈送、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采购人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监理单位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对项目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刁难,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当证明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监理单位不准违反财务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监理单位应在本职工作中为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当工作涉及到采购人和项目其他参建单位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