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民街道关于公开征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2026-05-11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越秀区人民街道关于公开征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广东/广州-2026-05-11 00:00:00

越秀区人民街道关于公开征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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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儿童活动空间及服务品质,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人民街道木排头社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人民街道木排头社区(详见附件*);

(三)项目内容:要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活动空间改造、安全设施升级、亲子互动区域建设、环境优化及配套设施完善等;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含设计、施工、材料、税费等全部费用);

(五)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

二、申报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二)专业能力:有街道儿童友好阵地设计制作的经历,能够展示过往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或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作为证明材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越秀区注册或运营的社会机构优先考虑;

(四)长期服务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熟悉掌握越秀区的文化底蕴;

(五)属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方案和彩色效果图(含设计思路、施工计

划、预算明细等);

(五)同类项目案例及证明材料;

(六)《承诺书》;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素波巷**号*(木排头社区居委会);

(三)联系人:蒋小姐;电话:************;

(四)资料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完整。

五、评选方式

由街道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质、实施方案、预算合理性、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实施单位,结果将在越秀区政府网站公示。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人民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附件:

*.附件*:木排头社区创建儿童友好社区项目点位路线指引.****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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