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年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更正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内容:
*、 第四章 “合同文本”施救服务协议的十三、其他事项中:
原为:“*、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续约,且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续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保持不变,续签期间的费用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若本协议到期后各方不再续签约,或续签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在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偿、完整地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新服务单位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资产、工作记录及其他甲方所有的财产,并配合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
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本合同,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更正为:
“*、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续约,且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续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保持不变,续签期间的费用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若本协议到期后各方不再续签约,或续签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在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偿、完整地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新服务单位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资产、工作记录及其他甲方所有的财产,并配合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
*、第四章 “合同文本”施救服务协议(适用四方合同)的十四、其他事项中:
原为:“*、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续约,且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续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保持不变,续签期间的费用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若本协议到期后各方不再续签约,或续签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在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偿、完整地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新服务单位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资产、工作记录及其他甲方、丙方所有的财产,并配合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
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各方可通过协商,终止本合同,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更正为:“*、本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结束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续约,且乙方应配合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续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保持不变,续签期间的费用根据本合同金额(不含暂估价)单日单价(中标价(按日折算))按实结算,车辆保险费按实结算。
若本协议到期后各方不再续签约,或续签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在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偿、完整地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新服务单位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资产、工作记录及其他甲方、丙方所有的财产,并配合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因投标人未及时游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采购监管办)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号楼**楼
联系人:董顺杰、王芳霞、周文渊
电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