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18号)
2026-05-11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18号)
河北/唐山-2026-05-11 00:00:00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安服务(双盲评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弘正(河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号招贤天琴大厦***室
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工人医院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号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工人医院“保安服务(双盲评审)(四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投诉人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后有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被投诉人认定质疑事项成立,本项目予以废标。投诉人对废标的结果有异议,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涉案项目废标决定缺乏合法性与合理性,我公司合法中标资格应予恢复,项目应暂停后续采购工作。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的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有效监督职责,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被追责。投诉事项*: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意见及唐山市工人医院的确认意见,缺乏合法依据,未依法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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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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