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7号)
2026-05-11
河南/郑州 质疑投诉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7号)
河南/郑州-2026-05-1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6-05-11 00:00:00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医用血管造影*射线系统(含多功能外科手术床)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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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 *、本次招标文件***,*.*阳极最大热容量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本次招标文件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了西门子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可能倾向于国际大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可能倾向于西门子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依据,且有指向性,构成歧视。 *、评审细则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 *、招标文件对交货期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一)项及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