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黎平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第三方服务询价的函
2026-05-09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新闻资讯 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黎平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第三方服务询价的函
贵州/黔东南-2026-05-09 00:00:00
黎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黎平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第三方服务询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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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现拟通过询价方式,明确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工作的费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于****年*月**日移交至我局的补充耕地矢量数据,包含项目类*个、图斑类**个批次,涉及耕地指标****.****亩,拟对上述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二、询价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询价内容

*.资料收集与审核:收集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图斑矢量数据、地类变更前土地利用状况等相关资料,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资料核对,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为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外业调查采样: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重点核查有效土层厚度、土壤有机质含量、地形坡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水资源保障条件、土壤污染状况等指标,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和制备。

*.内业评价分析:将采集的土壤样品送至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结合外业踏勘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核算原占用耕地等级,划定评价单元,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成果编制与提交:编制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绘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图件,建立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更新本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提交完整的鉴定成果资料,确保成果符合验收要求。

*.配合审核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州级鉴定、省级抽核相关工作,及时修改完善成果资料。

(二)质量要求

严格参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农发〔****〕**号)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成果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县级初鉴”标准,能够顺利通过州级审核及省级抽核,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提供有效依据,同时确保县域内各类补充耕地质量平均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

三、所需材料

报价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近*年内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

(一)提交时间:自本询价函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年*月**日**:**时)。

(二)提交方式:*.发送邮箱;*.现场递交;*.邮寄(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提交地点: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六塘冲政府大楼***室;联系人:欧孟云;联系电话:***********;邮箱:**********@**.***)。

(四)请及时与联系人接洽,拷贝本次询价所需的补充耕地相关资料。


附件:报价回复函.****



黎平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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