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5-11 00:00:00
***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更正公示(第一次)
我部对***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采购包*:
原中标供应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采购单位来函递补供应商。
五、变更内容
采购包*:
原公告的采购包*(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沈阳新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六、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名称:沈阳新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元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号***。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助理;电话: ***********;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国助理;电话: ***********。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至**:**、**:**至**:**))
传真: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封助理
联系电话:***********;***********(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助理(监督人员)、申干事(纪检干事)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本级信访举报电话)、************(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信访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