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单位副食品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告
2026-05-11
吉林 招标采购
吉林某单位副食品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告
吉林-2026-05-11 00:00:00
吉林-2026-05-11 00:00:00
吉林某单位副食品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某单位副食品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吉林某单位副食品意向公开 |
采购内容:肉、蔬菜、水果、干调、水产、饮品
采购数量:*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人员日常饮食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技术要求凡规定符合标准的需在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凡规定质保期内的供货时产品保质期距到期日均在二分之一保质期之前。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质量、规格、外观及安全指标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保证所供货物是最新生产批次产品,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合格标准,生产包装技术和质量经技术监督局检测达到行业标准。因食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食材超过保质期限的;
(*)所提供的货物为转基因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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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果蔬类 (*)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水果果形端正,果面新鲜洁净,无畸形果,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豆制品原料应选用非转基因新鲜大豆,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霉变、油脂酸败等受污染豆子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豆制品外形、颜色、气味、含水量、蛋白质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有包装的包装标志应含生产厂商、地址、规格、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二)肉类 (*)禽肉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 (*)畜肉类产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 **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有检验合格证,肉上面有讫印章; (*)鲜猪肉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无寄生虫,无注水; (*)鲜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无注水。 (三)水产品类 (*)水产品类食品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所有类别产品必须鲜活特殊情况除外,无注水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新鲜无腐败、变质,无异味。色泽清白、爽洁,有光泽,不黏手,无注水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包装产品有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生产地址明显。 (四)禽蛋类 (*)蛋类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具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鲜蛋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满足相关微生物限量,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干调类(含食用油) (*)所有的干菜、调料及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 (*)包装完好无损、在保质期内、无异味; (*)色泽正常、封口平整、无砂包、漏包、无污染; (*)包装产品有生产地址及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 (六)饮品类 (*)奶制品:利乐包或百利包包装,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有乳香味,无异味,无凝块、无沉淀、无可见异物。奶制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在保质期内;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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