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5-09 00:00:00
新疆伊宁市吉尔格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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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吉尔格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宁市吉尔格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伊市发改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环保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伊宁市,工程建设范围自伊宁市喀拉也村(幸福河湖工程终点下游***处)至****(伊昭线),治理河道全长***。工程内容包含生态护岸****、河道生态湿地(河滩生境修复)**万㎡、生态沟渠****。其中生态护岸包含生态护岸(格宾石笼护岸)*.***,滩地固脚(格宾石笼固脚)*.***,高陡边坡生态治理(生态草坡)*.***、岸坡绿化**.**万㎡;河道湿地工程包含基底修复**.**万*³,石笼护底****㎡,植物种植**.**万㎡;生态沟渠采用土质用梯形土质截水沟。
*.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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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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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吉尔格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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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伊宁市,工程建设范围自伊宁市喀拉也村(幸福河湖工程终点下游***处)至****(伊昭线),治理河道全长***。工程内容包含生态护岸****、河道生态湿地(河滩生境修复)**万㎡、生态沟渠****。其中生态护岸包含生态护岸(格宾石笼护岸)*.***,滩地固脚(格宾石笼固脚)*.***,高陡边坡生态治理(生态草坡)*.***、岸坡绿化**.**万㎡;河道湿地工程包含基底修复**.**万*³,石笼护底****㎡,植物种植**.**万㎡;生态沟渠采用土质用梯形土质截水沟。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管理,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相关全部工作(包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函)。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异议受理部门:伊宁市水利服务站;联系人:排尔哈提·图尔荪,联系电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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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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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伊宁市新华西路***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号一品墅商业街区**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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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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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排尔哈提·图尔荪 |
联 系 人: |
陈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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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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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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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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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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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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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伊宁市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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