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6-05-09 00:00:00
关于山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回旋加速器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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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 | 山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回旋加速器退役项目 | 太原市学府街***号 | 山西省第五人民医院 | 山西贝可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主要退役范围:******中心(*#楼)一层回旋加速器室及回旋加速器本体、水冷机房、药物合成间、质控室及相应人员通道。 |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退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二)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退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现场完成清理。严格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合理处置。 (三)项目退役实施完毕后,经终态辐射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退役完成后及时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