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5-09
山西/太原 招标采购
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山西/太原-2026-05-09 00:00:00

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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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代理内容

选定*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委托的物资类、工程类等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组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会务组织、协助合同签订、招标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备案及质疑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服务期限

****年。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得转包、违法分包代理业务:

(一)法人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注册成立满*年及以上。

(二)资质要求

已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具备独立开展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

(三)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因代理失误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四)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三、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或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选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年*月至今)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内的有效备案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个月内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六)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声明、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等相关内容。

(七)报价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八)其他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装订成册(正本*份,副本*份),密封递交。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比选方法及评审标准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家招标代理机构。

五、资料递交

(一)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年*月**日*:**到*月**日**:**以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报名。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报名的,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现场递交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每日*:**至**:**),过期将不再接收。

(二)递交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四)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在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街**号太原农业综合楼****办公室


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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