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项目(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二期C区专用供电工程施工
2019-10-14
湖北/武汉 中标结果
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项目(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二期C区专用供电工程施工
湖北/武汉-2019-10-14 00:00:00
湖北/武汉-2019-10-14 00:00:00
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 项目名称: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项目(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二期*区专用供电工程施工
- 标段号:*
- 公示时间:********** **:**:**
- 是否发布:已发布
- 放弃中标说明:
关于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项目(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二期*区专用供电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情况说明
”新建居住、商业、轨道交通项目(常青车辆段上盖物业)二期*区专用供电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虹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金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蔡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公示结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进行公示。****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虹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书面致函招标人,提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利,且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因此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金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武汉地铁地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