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
2020-10-09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
湖北/武汉-2020-10-09 00:00:00

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 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
  • 标段号:
    *
  • 公示时间:
    ********** **:**:**
  • 是否发布:
    已发布
  • 放弃中标说明:

    关于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于****年*月*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武汉力卓尔电梯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万元。中标结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公示。****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书面致函我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电梯部件供应受限,无法按时供货,申请放弃中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在其他中标候选人符合中标条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招标人应尽量依次确定中标人,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效率”。因此,为确保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保税光电子产业园工程的顺利完工,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现拟按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万元。在发布放弃中标公告后将向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特此说明。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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