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0-10-16 00:00:00
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一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及***机房改造工程(第二次)
- 标段号:*
- 公示时间:********** **:**:**
- 是否发布:已发布
- 放弃中标说明:
关于“武汉市第一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及***机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
至: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委托湖北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武汉市第一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及***机房改造工程”本项目已开标评标完成并于****年**月**日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了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中铭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汇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中盛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
**月**日我单位收到了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中铭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送来的放弃中标申请,该单位表示因项目经理身体不适无法到现场开展工作且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流转不畅,短时间内无法筹措足够资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及后续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在其他中标候选人符合中标条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招标人应尽量依次确定中标人,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效率”。
我单位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办公会,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且与疫情防控相关,为确保直线加速器机房及***机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完工,我单位决定不另行招标,拟按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汇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对投标人“湖北中铭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将其列入我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特此说明
武汉市第一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