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公寓(一期)二标段(还建住宅)项目施工
2022-01-14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胜利公寓(一期)二标段(还建住宅)项目施工
湖北/武汉-2022-01-14 00:00:00
湖北/武汉-2022-01-14 00:00:00
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 项目名称:胜利公寓(一期)二标段(还建住宅)项目施工
- 标段号:*
- 公示时间:********** **:**:**
- 是否发布:已发布
- 放弃中标说明:
关于胜利公寓(一期)二标段(还建住宅)项目施工重新确定中标人说明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夏源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了胜利公寓(一期)二标段(还建住宅)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工作,并于****年**月**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于****年**月**日在江夏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预审,于****年**月**日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北森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湖北新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湖北罡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万元;并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现于****年**月**日收到湖北森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弃标函,弃标原因: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无法保证本工程进度的顺利开展,为不耽误甲方的施工进度,故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序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湖北新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特此说明。
武汉夏源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