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公园绿地、复合公共停车场库及供应设施项目(室内装修)(热电厂宿舍片地块项目)一期
2022-09-26
湖北/武汉 中标结果
新建住宅、公园绿地、复合公共停车场库及供应设施项目(室内装修)(热电厂宿舍片地块项目)一期
湖北/武汉-2022-09-26 00:00:00

放弃中标公示详情

  • 项目名称:
    新建住宅、公园绿地、复合公共停车场库及供应设施项目(室内装修)(热电厂宿舍片地块项目)一期
  • 标段号:
    *
  • 公示时间:
    ********** **:**:**
  • 是否发布:
    已发布
  • 放弃中标说明:

    关于“新建住宅、公园绿地、复合公共停车场库及供应设施项目(室内装修)(热电厂宿舍片地块项目)一期”重新定标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招标项目“新建住宅、公园绿地、复合公共停车场库及供应设施项目(室内装修)(热电厂宿舍片地块项目)一期”(招标登记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室*)开标,经各专家评委认真仔细评判后,依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前*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并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了放弃本项目中标决定,并向我单位递交了书面放弃中标函。招标人将依法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因在另一个项目取得中标资格,申请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知悉并同意其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我单位依法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说明。

    武汉地润志合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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