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5-09 00:00:00
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吨担载类催化剂技改项目环评(重新报批)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公告
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就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吨担载类催化剂技改项目环评(重新报批)报告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预算限价:*.*万元(含税)。
(二)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政令第***号)等规定要求,乙方对甲方“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吨担载类催化剂技改项目(重新报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图布局、水土保持方案等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编制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吨担载类催化剂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①通过对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声环境质量现状等。
②以工程分析为基础,查清建设项目污染因子、排污源强、排放方式以及排放规律,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对策和环保管理措施,促进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为项目合理布局、优化方案设计及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④逐项分析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相符性,得出明确结论,为有关部门与甲方提供科学的决策和审批依据,实现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持续发展。
⑤明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并科学合理地提出指标建议值及来源。
*.服务地点为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区块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具备相关行业环评经验;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需熟悉公司现状及技改特点:环评需基于现有工程的实际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及周边环境敏感度。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当前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不高于**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所需提交的材料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见附件*);
*报价响应文件(见附件*)。
五、评审办法:
(一)实质性评审办法如下:
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否决情形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不一致。 |
供应商资格 | 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 |
委托代理 | 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
签字、盖章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响应文件有效期**天规定。 | |
响应方案 |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允许偏离的除外);响应方案非唯一性。 | |
服务标准及要求 | 不符合“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 | |
服务期 | 不符合“采购内容及要求”规定。 | |
其他 | 存在其他与采购文件相违背,且询价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报价响应文件否决情形 | 报价要求 | 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税率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若有)填报的。 | |
报价格式 | 同一项目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
报价合理性 | 经评判,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 |
(二)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含税总报价进行评审,若最低总报价相同,则相同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六、响应文件及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包装,封套上应载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请有意向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给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
七、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本次评审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八、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认为采购活动或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采购组织单位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时,供应商应在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可向监督部门直接投诉。异议与投诉应附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部门):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
*.组织单位: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浙江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号
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