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暨自治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09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暨自治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5-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暨自治区****年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号乌鲁木齐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层大厅

被投诉人*新疆星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号德汇万达**写字楼*******室

相关供应商:新疆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缺乏平面图等必要设计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本项目采购需求能够反映项目采购的相关内容,未发现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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