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09 00:00:00
长岗南尾水利用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长岗南尾水利用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长岗南尾水利用工程设计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组人员具备如下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满分*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具有下列任意证书之一的,每个得*分,满分*分。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建议:取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两项证书的加分,相应分值调整为“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分;环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对现状水利实施的改造,即将现状大房郢水库非常溢洪道改建为尾水湿地,现状大房郢水库非常溢洪道为水利设施,为更好的保障现状水利设施部分的设计成果质量,故在人员配置商务条款中设置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的竞争性条款;其次本项目管线路由沿线需穿越董铺水库二级水资源保护地、滁河干渠等水系,为在后续设计中更充分的做好水资源保护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故在人员配置商务条款中设置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竞争性条款;故上述人员是基于保障本项目设计成果质量及后期做好水资源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设置,同时经初步调研,满足该人员评分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具备市场竞争性。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姚康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