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5-09 00:00:00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
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
二、采购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三、拟推荐的单一来源产品供应商: 四川永志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我院将采购“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用于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补充检测。
基建办于****年*月**日*****年*月*日在医院官网发布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市场调研公告,截止调研结束时间,仅收到四川永志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家供应商的调研资料。随后基建办又电话致电另外三家具备防检测资质并能够在项目范围内承担业务的公司,对方口头进行了报价,但未递交调研资料。基建办*月**日至*月**日和*月**日至*月**日两次在医院官网发布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询价采购公告,两次均只收到四川永志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项目两次询价流标。经调研市场上虽然有多家公司能够进行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但是两次询价采购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项目采购方式已符合《川妇幼院发〔****〕***号》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故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为了保证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院相关部门。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五、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 ************
基建办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
招标采购部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
附件*、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天府院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补充检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