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6-05-09 00:00:00
[核查随机法][依法必须招标]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沿黄五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模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沿黄五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模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沿黄五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模式)项目
*、项目代码:************************
*、采购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标段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沿黄五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模式)项目
*、标段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辰皓、曾凡毅、徐玉梅、李俐、张宏卿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发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四、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五、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年*月*日
*、定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定标方法:随机核查法
*、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经定标委员会进行核查随机后,确定项目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河南州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罗岭乡玄沪街农商银行二楼***室(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号*号楼*单元*层***号(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格:*******.**元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计划工期:**日历天。
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项目经理姓名:邓明会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豫建安*(****)*******
设计负责人:高利锋
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九、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其他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幢******
联系人:苏晓慧
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