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09 18:16:27
阳江市水务集团*********年度制水药剂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
截止日期:**********
公示内容:
阳江市水务集团*********年度制水药剂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项目名称:阳江市水务集团*********年度制水药剂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首次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澄清内容:
*、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本次招标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时具有①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所投产品次氯酸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澄清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时具有①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所投产品次氯酸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具备从事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且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则需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澄清更正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澄清更正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澄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有不相符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尤鱼头桥*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金、李哲霖、李忠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