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09 00:00:00
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供配电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
供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供配电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供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国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号弘皓大厦八楼
投标报价:捌佰贰拾陆万零伍拾贰元陆角陆分(小写:*******.**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安装施工工作,同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号
联系人:吴春燕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张腾飞、陶国顺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联系人:董梓行,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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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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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