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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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西岗小区*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变更公告]
顺昌县西岗小区*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西岗小区*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的原招标文件定标方案相应的条款现作如下更改及补充:
一、原 招标文件
附件一
定标方案
定标因素 | 详细标准 | 权重占比 |
答辩因素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总体管控思路,工程进度计划总体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的举措等方面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每人应答*题,每题满分***分。 | 每题权重*%,本因素总权重**% |
价格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情况进行横向评议(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第一名得***分、第二名得**分、第三名至第十名得**分。 | **% |
团队因素 (项目负责人) |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得***分; *、具有中级工程技术职称的,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资格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 |
根据定标候选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 *.具有二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上述第*项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 | **% | |
性能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对设备等质保年限承诺情况进行评审: *.承诺年限*年或以上的,得***分; *.承诺年限*年(含)**年(不含)的,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质保年限承诺函,并明确承诺年限。 | **% |
资信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进行评审: *.具有一级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分; *.具有二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 |
根据定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类似工程业绩指:一般市政工程业绩无其它特殊要求,下同): *.具有二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 **% | |
服务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服务的主动性、响应时间、团队到岗履职能力、定标候选人对项目团队检查、考核等公司内控体系,重点考核履约能力;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打分。好的得***分;较好得**分;合格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服务因素方案。 | **% |
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分;较好得**分;合格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承诺。 | **% |
备注 |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 *** 分,其中:答辩因素 **分、价格因素 ** 分、 团队因素 **分、性能因素 ** 分、资信因素 ** 分、服务因素**分、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分。 *、定标材料的提交及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身份证原件和定标因素中相关材料(定标响应资料按定标因素分册胶装,格式自拟,定标响应资料一式伍份,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册骑缝加盖公章),定标因素中相关材料于定标截止时间前(一般是半小时内)抵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定标材料。未按时间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定标候选人的定标材料递交后不得撤回、修改、补充。(*)定标因素中“价格因素”无需另行提供定标材料,定标委员会成员将从定标候选人的商务文件中提取相关数据。定标因素中“答辩因素”无需另行提供定标材料,由定标候选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答辩。(*)投标人所递交的定标材料在评标阶段不予评审,仅供定标阶段使用。 *、本项目要求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复印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并参加项目答辩。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答辩。 | |
现统一更改为:
附件一
定标方案
定标因素 | 详细标准 | 权重占比 |
答辩因素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总体管控思路,工程进度计划总体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的举措等方面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每人应答*题,每题满分***分。 | 每题权重*%,本因素总权重**% |
价格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情况进行横向评议(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第一名得***分、第二名至第六名得**分、第七名至第十名得**分。 | **% |
团队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审: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得***分; *、具有中级工程技术职称的,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资格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 |
性能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对设备等质保年限承诺情况进行评审: *.承诺年限*年或以上的,得***分; *.承诺年限*年(含)**年(不含)的,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质保年限承诺函,并明确承诺年限。 | **% |
资信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类似工程业绩指:一般市政工程业绩无其它特殊要求,下同): *.具有二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其余不得分。 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 **% |
服务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服务的主动性、响应时间、团队到岗履职能力、定标候选人对项目团队检查、考核等公司内控体系,重点考核履约能力;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打分。好的得***分;较好得**分;合格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服务因素方案。 | **% |
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 | 根据定标候选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分;较好得**分;合格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承诺。 | **% |
备注 |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 *** 分,其中:答辩因素 **分、价格因素 ** 分、 团队因素 **分、性能因素 ** 分、资信因素 ** 分、服务因素**分、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因素**分。 *、定标材料的提交及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身份证原件和定标因素中相关材料(定标响应资料按定标因素分册胶装,格式自拟,定标响应资料一式伍份,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册骑缝加盖公章),定标因素中相关材料于定标截止时间前(一般是半小时内)抵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定标材料。未按时间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定标候选人的定标材料递交后不得撤回、修改、补充。(*)定标因素中“价格因素”无需另行提供定标材料,定标委员会成员将从定标候选人的商务文件中提取相关数据。定标因素中“答辩因素”无需另行提供定标材料,由定标候选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答辩。(*)投标人所递交的定标材料在评标阶段不予评审,仅供定标阶段使用。 *、本项目要求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复印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并参加项目答辩。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答辩。 | |
二、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