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医院(新区)监控视频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2026-05-09
安徽/亳州 变更澄清
利辛县中医院(新区)监控视频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安徽/亳州-2026-05-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中医院(新区)监控视频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投标人实施人员能力中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技术负责人评分内容调整如下:“*)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分;

*)拟任技术负责人(*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分”

*、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业绩评分内容调整如下:“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分,最多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包含平安城市、智慧城市、雪亮工程、信息化类、智能化类等。

*.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无法完全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的,还须另外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甲方证明或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证明材料,以体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

*、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企业实力评分内容第*条调整如下:“*、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

*、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质保期评分内容调整如下:“投标人承诺在满足本项目质保期(*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分,满分*分。注:须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中医院

地址:利辛县向阳路**号

联系方式:杨雨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雨、余学兵、金奎

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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