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二标段亮化工程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2026-05-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二标段亮化工程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安徽/合肥-2026-05-09 00:00:00
合肥市包河区********号地块项目二标段亮化工程候选人公示第*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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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号地块项目二标段亮化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号地块项目二标段亮化工程公开询比,于*********分在安徽饭店建设项目办开启,经评审小组评,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康士达光影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

二成交候选人:安徽派蒙特环境艺术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

公示期:******日至*******日下午**时**分截止。

询比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胡工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响应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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