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2026-05-09
广东/江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其他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广东/江门-2026-05-09 16:16:35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采购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障公务出行。

  (三)采购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四)预算金额:约*.*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数量,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三)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五)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万元。

  (六)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服务方案、汽车租赁项目报价、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一式三份递交到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开平市长沙区沿江西路**号)。

  四、报价要求

  汽车租赁项目报价包括租赁价格、燃油费、驾驶员劳务费,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车型类别

租赁价

(元/天)

燃油费

(元/公里)

驾驶员劳务费(元/天)

路桥费(元)

备注

*座小轿车

***

*.*

***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报价为含税价

*座***

***

*

***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座商务车

***

*

***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座商务车

***

*.*

***

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秀苗,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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