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09
新疆/可克达拉 招标采购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可克达拉-2026-01-09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招标公告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 **:**:**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务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设立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 亿元,构建“母基金 ”和“子基金”的双层架构。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促进师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金期限:产业基金存续期**年,其中投资期**年,退出期*年。各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年。

  *.基金性质:经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引导基金。

  *.资金来源:主要出资方式为政府通过注资形式委托国有企业出资。

  四、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选择专业化、市场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即基金管理人),共同设立产业引导母基金,并认缴出资***万元人民币以及全过程伴随的服务内容,遵循《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基金管理费用及投标报价:按每年基金实缴规模的百分比进行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产业引导基金管理费用分档收费标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结算时根据“收费标准”和成交下浮率进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方法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年(根据基金管理和履职情况,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决议是否续约)。

  *.合同履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三个成功投资类似项目履历,应提供其担任基金管理人的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基金合同(注:提供的基金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及最后盖章页)、基金备案证明等。涉及境外投资的应提供翻译件。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未在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号万象汇*区*座三楼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双河市**团楚星苑小区**号采购代理机构二楼开标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财政局。

  十一、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双河市博河路双河汇金大厦*楼

  联系人:魏增光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务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双河市**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室(联系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万象汇*区*座三楼)

  联系人:陈长庆、谢培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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