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Z-02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6-05-09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Z-02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广州-2026-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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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公告*正常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宏岗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备案 | ||
|---|---|---|---|
| 招标人名称 |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主)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成)科建设计(广州)有限公司;(成)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单位(甲方) |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 | (主)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成)科建设计(广州)有限公司;(成)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控制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可操作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设计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 **.* 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而不是科研开发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设计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 **.* 设计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设计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 **.* 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按发包人要求调整设计文件或图纸直至发包人审核通过,工期不予顺延。 **.* 设计人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设计人员积极性在保证项目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工点项目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 **.* 对设计创优完成情况发包人满意的,取得一定实际绩效,并表现突出的,发包人给予设计方通报表扬。 工程质量 **.*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检查和返工 **.*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发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否则由承包人承担。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小时。 **.*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 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 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试车 **.*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小时。 **.*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 双方责任 (*)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 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需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 合同主要内容 | 二、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 设计部分
*.*.* 发包人提供建筑规划设计文本和单体设计文本(不含立面控制手册和立面分色图)、景观、精装、泛光、标识方案设计文本、初设深度的单体及地下室设计成果(技术图纸、效果图、三维模型)、关键墙身及做法大样,提供方案设计阶段的建筑、景观、精装、标识材料样板,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报建成果。
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除上述发包人提供资料外的全过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及施工图设计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市政管网接驳、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服务与监督工作,竣工图签审及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完成相关施工图深化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同时需配合后续人防、消防、住建等部门及施工图质量抽检复核修改工作。
(*)评估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设计的合理性及合规性,提出合理性合规性优化意见建议,必要时可开展多方案比选论证并对推荐方案进行说明(可从经济性、实施条件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论证),经发包人同意后对发包人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无线信号覆盖、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门窗、栏杆、外立面分色图和控制手册等施工图设计;
*)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含架空层)、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
*)负责装修(含公共区域)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用于装配式审查的*** 设计(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样板间及展示区所有专业设计(如有);
*)对专业工程或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无线信号覆盖、幕墙、边坡防护、基坑支护、人防、泛光、燃气、抗震支架、*** 设计、标识、车位划线、第五立面设计等)的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针对智能化系统设计,需涵盖通信网络系统(包括电话(语音)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消防广播系统;综合布线;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无线信号覆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满足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环境与健康监测等需求。)、安全防范系统(访客对讲、紧急求助报警装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综合布线满足数字家庭系统需求,能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
(*)项目红线范围外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弱电(含接驳)、燃气(含接驳)等,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申报要求。
(*)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用于装配式审查的配合设计工作,费用含在工程设计费内不另行增加,装配式比例按政府相关规范要求,最终比例以政府批复为准。
(*)绿色建筑(具体绿建按照国家标准、土地规划条件及合同约定等执行)及其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如有),本项目非超高层建筑需满足绿色建筑二星要求。
(*)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深基坑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保专项设计、配合“新城建”工作等。
(*)负责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宣传册附图等(如有)制作;配合沙盘模型制作(如有)。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四好”建设标准相关规定情况,包括:
*)切实有效提升居住舒适感。安置房住宅建筑居住楼层的层高不小于*.**;楼板厚度不少于***** 且隔音涂料涂覆厚度不少于***,或楼板厚度不少于*****;外窗采用*+**+*及以上规格中空***** 玻璃;住宅建筑的电梯厅等公共空间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或配置新风换气设施;电梯轿厢高度≥******;生活供水采用分格双水箱,达到水箱清洗或维护不影响住户用水;建筑面积超过** 平方米的住宅起居室(厅)净宽不小于*.* 米,主要卧室的净宽不小于*.* 米,次要卧室的短边净宽不小于* 米,阳台进深不小于*.* 米(主阳台或景观阳台),上述参数为最低保障,具体的参数需按照专业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并且不超过区财政局批复的概算价。
*)提升居住环境绿色健康。落实《加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四好”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穗林业园林通【****】*** 号)相关要求。
*)开展数字家庭建设。信息综合布线满足数字家庭系统需求,能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依照相关标准同步配建光纤到户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满足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环境与健康监测等需求。
*)完善社区配套。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用地条件的相关要求统筹设置公建配套设施。
*)智慧住区建设。满足广州市地方标准《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应用规范第三部分:智慧住区建设、运营及评价》智慧住区部分对单栋楼控制项要求,且不少于**%项目达到二星级水平且不少于**%项目达到三星级水平(以栋为单位进行评价)。
*)风貌保护与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保留、复建、恢复对原村落传统生活中已形成的有传统特征的空间和场所(祠堂、学堂)。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平急两用”相关规定情况,包括:
*)项目如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独立成栋满足平急两用楼栋间距要求,需按照《广东省“平
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旅居类“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转换设计方案编制指引》,在设计中嵌入“急时”功能、预留转换空间,并编制《旅居类“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转换设计方案》《旅居类“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平时转急时”功能转换实施方案》,且内容完整且按方案执行。
(**)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规定情况,包括:
*)安置区**%以上项目面积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其中有不少于**%的项目面积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 级居住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模块化建筑设计。
*)安置区内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楼栋应采用装配式装修,符合我市装配化装修认定有关要求。
*)设计阶段采用*** 技术,并采用*** 正向设计,*** 模型交付深度应满足广州市***、*** 相关标准要求
*)上述执行标准受政策调整、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可能存在变化,以业主指令为准。
(**)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建筑(含光伏)相关规定情况,包括:
*)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新建建筑绿色建筑等级,并按绿建等级要求落实。
*)新建建筑应安装分布式光伏,新建住宅项目光伏覆盖率***;**%(按屋顶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且符合《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设计要求》。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负责项目竣工图审核工作。
(**)负责施工图阶段所有专业评审的所需的费用(含专家评审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
设计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设计其他服务
(*)全过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及施工图设计协调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应驻发包人指定场所开展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 负责根据政府相应文件及发包人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论证及评审工作,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设计人可以将非主体、非主要及设计人不具备资质的专业分包,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报发包人备案(分包部分设计费用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支付其分包产生设计费用或价差)。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如为了给项目提供更好的设计服务,可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顾问合作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咨询工作。咨询费由设计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
(*)对于需要对施工图设计成果组织专家评审会认定的,相应的组织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 其他设计:(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 施工部分
*.*.* 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场地平整、清表、边坡防护、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包含现状标高至设计标高等所有土方)等。
(*)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模块化建筑施工、人防工程、节能工程、装修装
饰工程、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地面标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建筑规划放线、园林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场地原有遗留基础处理、超前钻(如有)等。
(*)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
程等)、给排水工程(包括临时用水)、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火灾自动报警工程、专业安防、手机无线信号覆盖等系统等。
(*)专业工程:基坑支护、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人防、泛光、燃气、精装修、样板间及展示区所有专业工程(如有)等施工,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上述专项深化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
(*)协助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配合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负责或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手续,临时施工排水手续,工人工资分账手续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费用、因未办理成功各项手续的行政处罚费用、停工窝工费用等)。
(*)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防治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图编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
(*)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无条件(无总包管理配合费)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等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
(*)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对现场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如本项目施工场地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工期要求的施工材料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布置及安排,承包人需自行考虑具体方案,相关手续办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施工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所需费用支出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发包人、监理人及项目有关单位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
(**)代表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部门报建(消防、人防、航空、地铁、城管、水务、供电局、燃气、供水、电信、城市轨道交通、公安等),负责项目的临时/永久用水、临时/永久用电、临时/永久路口开设(包含项目红线至市政路路口连接段,以及红线外规划道路临时占用审批手续等)、地质灾害防治(由承包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外单独计取)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除按规定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本项目分期开发,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分期及相关法规准备多套报建备案人员,此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不予单独计费。
(**)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如有则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如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承包人应依法采取必要的避让保护措施或异地迁移措施。如发包方视项目需求须向红线外放坡、回填、市政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临时或永久占用等,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与土储、森林公安、路政、城管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办理相关手续。除计取工程费用外,沟通协调、方案编制及办理手续产生的费用(征拆补偿类费用除外)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计。
(**)承包人须负责精开荒(需由发包人确认达到交付标准,交付验收和正式交付前均需达到交付开荒标准)。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支付。
(**)开工前,承包人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该保险保障场所应包含本项目,具体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承包人还应按相关单位要求购买工伤保险及工程施工相关所必须的险种,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支付。
(**)项目临时围墙施工,须满足广东省、广州市及黄埔区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靠近市
政主干道部分围墙,采用*.* 米高围挡(具备后续广告展示功能,含市政人行道与红线围墙间的绿化及项目施工期间维护等),具体方案需按省、市、区相关规定审核后方可执行,满足相关要求并确保安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支付。
(**)承包人须按照《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号)、《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穗建质[****]*** 号)等文件要求,配合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现场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及过程管控质量资料收集,并对反馈的质量缺陷无条件进行整改到位,任何因承包人的原因(如质量缺陷未按第三方管理机构要求整改到位,过程管控质量资料未及时提供等)导致不能按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理赔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外单独计取。
(**)承包范围最终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 施工其他服务。
(*)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根据建设进度、发包人要求等因素分批次、分专业编制预算、结算;
(*)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必须报发包人备案。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分包部分施工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均按合同计价原则执行,发包人不再支付其分包产生其他费用或因任何差异产生的价差;
(*) 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报监手续(质监安监)、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给排水接驳、水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白蚁防治、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协助做好迎检、观摩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筹备工作,设置项目展示的相关临时设施;在总平面布置中预留“住宅用户开放日”开放通道及条件,如有需要,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组织的“住宅用户开放日”活动。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计。 | ||
| 其他内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