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标的物面积为***平方米,店面位于富阳区春江街道竹简路***号,地下一层沉降广场区域。用途经营范围为风味小吃,详细内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明确;
*.付款方式:先付后用原则,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一次性付清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相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为经济补偿;
*.院方为竞得者提供经营场所,其他营业所需的店面装修、电缆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竟得人自行承担。装修方案需经院方审核通过后才可实施。
*.竞得者不得将店面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院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院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场所内的除四害工作由中标方负责,达到加工场所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有防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做到无“四害”危害,医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店面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能耗费由竞得者负责。
*.除院方目前已有的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以外,竞得者经营场所内所需的其他设施设备均由竞得者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竞得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竞得人负责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手续,院方只配合出具证明材料,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竞得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医院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本项目销售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连锁门店的最低价格且所有经营产品必须经过医院审核同意,有未经审核同意经营的情况,医院有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未经院方认可,不能随意闭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