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5-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宁波怡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波怡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村窑山头镇南路**号***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 咸祥镇南新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不限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沙爱燕,余方方,王冰,张雪,陈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号城南商务大厦*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萍、黄云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翁巧丽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