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的公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6-05-09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关于科研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的公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温州-2026-05-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科研用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科研用房租赁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需租赁科研用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用房租赁服务,预算***万元/年,合同期*年。要求出租标的取得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必须为工业用地,距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直线半径***内,总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少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楼幢水电安装、室内装修等,装修综合单价不低于****元/**,场地符合医院科研使用要求,房屋租金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月/㎡。装修工程需按正规消防验收程序完成消防验收备案。要求提供配套有偿物业服务,物业费不超过*元/㎡,服务包括该环境管理、消防与安全管理及其他维保维修等。
该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到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该项目只有温州市华域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招标过程中未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本项目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实质性条款无歧视性和倾向性,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设置合理,不存在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经过市场调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限制条件,其他供应商无法以合理商务条件提供同等区位且功能、管理匹配的房产。故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华域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号上宸大厦*幢*********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一医新院区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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