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2
2026-05-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2
安徽/合肥-2026-05-09 00:00:00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 **********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 **********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
发布时间: **********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该项目为*类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在第三章评分办法的评分标准表良好行为记录一项中将两项行业奖项作为满分加分条件,显著抬高竞争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投标,不符合《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令第**号)相关规定。依据第**号令第六条、第七条,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与项目规模不匹配的过高奖项要求,不得以非必要奖项设置过度加分门槛,不得对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形成差异化限制。上述奖项加分设置有违公平竞争原则,且安徽省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禹王杯)已于****年*月**日由省水利厅发文停止评审。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项目具备禹王杯设置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评审项;不设置的,应将对应分值调整至投标报价评审中。当前禹王杯评审无执行基础,与现行政策冲突。本次招标文件相关设置与示范文本相关提示不符。

建议取消该奖项加分设置,将对应分值调整至投标报价评分项;或优化为每获得一项奖项加*.*分,既保留对优质工程业绩的正向激励,又合理降低准入门槛,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版)》编制,禹王杯虽于****年*月**日暂停评审但并未取消,且招标文件中仅要求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等奖项,未指定要求禹王杯,因此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本次招标项目中无水泵推荐品牌且泵站为核心设备,建议业主单位设置核心水泵推荐品牌,品牌为恒大江海,利欧,蓝深集团,以上三个品牌为国产一线并在水利行业业绩较多,后期维保方便使用。

回复:推荐品牌详见本项目补疑*清单控制价文件。

提问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年,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万元及以上(或装机容量达到*****及以上)的泵站单站工程施工业绩。补充解释:若投标人的业绩工程建设内容中包含有泵站工程的,且泵站工程部分总合同金额或装机容量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也予以认可,下同;

请问:我司业绩为**市中心城两河(**河、**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区一期)泵站部分*施工*标,合同金额为****.**万元,为纯泵站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如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问这个补充解释应该如何理解,投标人的业绩工程建设内容中包含有泵站工程部分总合同金额达到或者装机容量满足满足上诉要求。

回复:纯泵站施工业绩予以认可,具体评审时以专家组审查意见为准。

提问四:*、(*.*.*.*“***混凝土实心护坡铺砌厚***”若计量单位为㎡,则单价异常偏高。请明确计量单位是否有误?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苗木绿化*.**.***.**.**部分综合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清单*.**.****.**.**部分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金结构部分*.**.*、*.**.*、*.**.*、*.**.**部分价格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高低压柜*.**.*.*.***.**.*.*.*、*.**.*.*.***.**.*.*.*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庭院灯*.**.*.*.*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继电保护*.**.*.***.**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单价偏高。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单价异常偏低。请明确单价是否合理?)

**、“庐江县重点流域防洪补短板工程(郭河镇片区)施工***限价”中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混凝土实心护坡铺砌厚***单位:**控制价:***.**元/**,是否有误?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部分清单中项目名称中有“!”号,是否是有什么内容显示不全?

回复: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已做调整,详见本项目补疑*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号

邮编:******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何文政

电话:*************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