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6-05-08 00:00:00
宁强县青木川十组通组道路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宁强县青木川十组通组道路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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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青木川十组通组道路项目,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项目招标人宁强县青木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顺畅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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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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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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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天建设有限公司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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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宏北路桥(陕西)有限公司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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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柯磊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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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
*****;陕************ |
大安镇汉源村二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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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 |
王 辉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职称证号 |
******* |
大安镇汉源村二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泓天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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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侯伟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
注册证号 |
晋**************** |
亚尔镇色依迪汗村道路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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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 |
刘江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
职称证号 |
********* |
亚尔镇色依迪汗村道路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 |
第三中标候选人:京宏北路桥(陕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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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延涛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
注册证号 |
陕************ |
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五组通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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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 |
胡朋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
职称证号 |
******* |
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五组通组道路 |
*****;
*.*****;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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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名业绩明细 |
项目里程(**)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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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 |
大安镇汉源村二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标段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泓天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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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 |
亚尔镇色依迪汗村道路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京宏北路桥(陕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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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明细 |
* |
宁强县巨亭镇巨亭沟村五组通组道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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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的申请人及原因:无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年*部委**号令修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年*部委**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
招标人:宁强县青木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顺畅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