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全轻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2026-05-09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全轻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武汉-2026-05-09 0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建筑材料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年********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进行报名,并在****年********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

*******

全轻混凝土

****;干密度≤******/**

国标

立方

***

预拌

二、有关要求

*.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到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自卸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货物验收方式:

按方量结算,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百分二),则当天乙方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甲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小时,春冬季*小时),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以及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如技术交底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乙方提供的物资,不允许有与设计不相符的附属产品或蓄意增添与该物资不相关的附属件,如有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

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乙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价格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支付方式:每月对账后开具发票入账,办理完结算后次月支付已结算金额的**%,后续付款按每月双方结算金额的**%进行支付,以此类推,供货完毕后*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欠款。供方需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建行*信通、铁建银信、供应链、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等票据,且需方不承担贴息费和服务费。

*.报价保证金要求:

*.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至日期起**天内

*.其他要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张瑶 电话:************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号

邮箱:**********@**.***

需求单位联系人:雷成龙 电话:***********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湖北经济学院东门旁

邮箱:**********@**.***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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